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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南京企业社会责任认定有了“地方标准” |
| 发布时间: 2011年10月21日 作者: 点击数: |
中广网南京12月30日消息(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刘海涛)汶川地震发生后,各行业携手赈灾,“企业社会责任”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。近日,南京市质监局出台名为《企业社会责任》的地方标准。该标准实施后,企业有无社会责任感,将可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。 据介绍,不少出口型企业都曾经历国际采购商的“验厂”,所谓““验厂”是指对方要求供货商在创造利润、对投资者负责的同时,还应承担起对员工、消费者、环境、社区和弱势群体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。社会责任履行的好,这样的合作者才被视为可靠的,有道德的。正在起草的ISO26000国际标准中,也有有关企业责任的重要章节。 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赵诺奇介绍说:“企业责任在ISO26000的体系当中,占有重要位置。尽管这个标准尚在讨论起草当中,但是未来企业要想通过相关的检查获得ISO认证,企业责任是不可或缺的一环。” 南京市质监局推出的《企业社会责任地方“标准”》认为企业责任可量化为社公经济关系责任、社会关系责任、自然关系责任和伦理关系责任四个方面。涉及具体指标有30多个条目各有不同的分值。总评下来,企业得分60以下属“不合格”,“60-80”分合格,“85分”以上为“优良”。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赵诺奇对此介绍,“比如说,你企业污染排放不达标,我可以扣你两分,你在对员工拖欠工资,可以扣你的几分。” 据了解,该地方标准2010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目前白下区下属一百多家企业加入试点,从增强约束力的角度出发,南京市质监有可能通过公布‘红黑榜’的方式来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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